【问题】 工程款多付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理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款多付了对方不承认怎么办理?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工程款多付了对方不承认,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
发包人多支付工程款的,可以向承包人主张返还,承包人不返还的,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