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4分)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A材料,收回后的A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B产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10%;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有关资料如下:(1)2020年11月2日,甲企业发出委托加工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620 000元。(2)2020年12月20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100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2020年12月25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20 000元;(4
(14分)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A材料,收回后的A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B产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10%;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有关资料如下:(1)2020年11月2日,甲企业发出委托加工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620 000元。(2)2020年12月20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100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2020年12月25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20 000元;(4)2020年12月31日,A材料加工完成,已收回并验收入库。甲企业收回的A材料用于生产合同所需的B产品1 000件,B产品合同价格1 200元/件。(5)2020年12月31日,库存A材料的预计市场销售价格为70万元,加工成B产品估计至完工尚需发生加工成本50万元,预计销售B产品所需的税金及费用为5万元,预计销售库存A材料所需的销售税金及费用为2万元。要求:(1)编制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的有关会计分录。(2)计算甲企业2020年年12月31日对该存货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甲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①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620 000 贷:原材料 620 000 ②支付加工费及相关税金时:增值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应交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应支付的增值税=100 000×13%=13 000(元)应支付的消费税=(620 000+100 000)÷(1-10%)×10%=80 000(元)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题目解析:本题出自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开放大学中级会计实务(上)作业1,由丰阳塔题库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