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总公司是否为分公司承担责任的主体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总公司是否为分公司承担责任的主体?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总公司是为分公司承担责任的主体,法律规定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