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股权质押权何时设立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股权质押权何时设立?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按照规定当事人以股权出质的,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因为双方协商同意,股权进行转让的,则对于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汇票、本票、支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