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分公司的违法行为能否视为总公司的行为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分公司的违法行为能否视为总公司的行为?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分公司的违法行为不能视为总公司的行为,但是对于分公司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则是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