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丙和丁作了抵押,抵押合计28万元。其
甲将自家的房产同时向乙、丙和丁作了抵押,抵押合计28万元。其中,乙的抵押没有登记。后来由于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房产被拍卖,共收入25万元,则( )。
A.按照乙、丙、丁平均分配这笔收入
B.按照丁无权分配,丙和乙平均分配这笔收入
C.按照乙无权分配,丙和丁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分配这笔收入
D.按照乙无权分配,丙和丁按照债权比例分配这笔收入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抵押物、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全部登记的,以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同一顺序的,按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