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丙和丁作了抵押,抵押合计28万元。其

甲将自家的房产同时向乙、丙和丁作了抵押,抵押合计28万元。其中,乙的抵押没有登记。后来由于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房产被拍卖,共收入25万元,则(    )。

A.按照乙、丙、丁平均分配这笔收入

B.按照丁无权分配,丙和乙平均分配这笔收入

C.按照乙无权分配,丙和丁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分配这笔收入

D.按照乙无权分配,丙和丁按照债权比例分配这笔收入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抵押物、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全部登记的,以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同一顺序的,按债权比例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