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大凡不危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有哪些特点? 我的答案
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大凡不危机,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有哪些特点? 我的答案
正确答案: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不再进行判决。但根据刑诉法172条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不适用调解。(2)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撤诉;(3)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条件是:(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
题目解析:本题出自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刑事诉讼法,由丰阳塔题库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