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进黑名单之后是否能当法人代表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进黑名单之后是否能当法人代表?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进黑名单之后不可以当法人代表,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时当事人可以成为一名普通的股东。黑名单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进入黑名单的,就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