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股权激励的形式有什么特点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股权激励的形式有什么特点?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股权激励的形式有三种,分别是给员工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其中股票增值权就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前款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项、第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项、第项、第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