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理由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理由?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理由为因合并而终止;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等。医疗机构会被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的情形有限期改正期间;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限期改正期间;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