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有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有?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有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非税务机关等其他单位为税务机关代收的印花税;代收车船使用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有奖发票奖金支付;不征税自来水等。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7%。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