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水利其他临时工程费如何取费

在建筑工程中,水利其他临时工程费如何取费?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水利其他临时工程费按工程总价取费,枢纽工程取3~4%,引水工程取2.5~3%,河道工程取0.5~1.5%。其他施工临时工程在分项费用相对较大时是否单独列项应根据工程实际,按施工组织设计,能否以工程量和单价形式计算确定。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水法》第十四条
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第十九条
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有关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未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签署的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的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水工程建设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其他地区和行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