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民办学校董事会或者是理事会行使的职权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校长;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职权参照本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