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标的物灭失如何确权

在建筑工程中,标的物灭失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标的物灭失一般无法确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物权的消灭指物权关系的消灭,广义的物权消灭包括物权的绝对消灭和物权的相对消灭,狭义的物权消灭指物权的绝对消灭,标的物因自然灾害、拆除、捣毁等原因而归为灭失时,属于客体的标的物所有权即不复存在,物权即消灭。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