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缺陷责任保修期的区别
在建筑工程中,缺陷责任保修期的区别?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一)缺陷责任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为2至5年;
(二)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缺陷责任期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由法律直接规定;
(四)缺陷责任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保金的期限,保修期与质保金无关。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