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公司成立之前,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谁来承担责任

在企业法律工作中,公司成立之前,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谁来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律师解答:

公司成立之前,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谁由各设立人承担责任。公司成立之前,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由于公司并没有成立,合同主体也不是公司,而是各个发起设立人。各设立人之间要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解析: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