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临时大总统的职权和议会职权,以及其主要特点。

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临时大总统的职权和议会职权,以及其主要特点。

正确答案:(1) 1912年11月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七章,五十六条,依次为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依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之规定,临时大总统的职权是: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为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托,得发布命令;统帅全国海陆军;制定官职、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得依法宣告戒严;代表全国接受外国之大使、公使;得提出法律案于参议院;得颁布勋章并其他荣典;得宣告大赦、特赦、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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