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31199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1996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199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明诉陈发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A、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B、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C、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D、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11996年3月,家住B市海河区的郑明明向陈发发居住所在的B市丹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款1万元。丹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1996年4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发发居住地所属的街道划归B市正义区。而在1996年5月,陈发发的居所又迁至B市夏浦区,并在该区落入户口。在此情况下,郑明明诉陈发发还款一案应由哪一法院审理?A、由B市丹阳区法院继续审理B、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正义区法院C、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到B市夏浦区法院D、由B市丹阳区法院将案件报送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A
题目解析:本题出自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民事诉讼法,由丰阳塔题库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