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37居住在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日本国某县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谁管辖?A、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B、中国法院管辖C、日本国某县法院管辖D、国际法院管辖
37居住在美国的商人史密斯与我国某市齿轮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经协商,双方约定到日本国某县法院进行诉讼。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该诉讼应当由谁管辖?A、美国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辖B、中国法院管辖C、日本国某县法院管辖D、国际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B
题目解析:本题出自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民事诉讼法,由丰阳塔题库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