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35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K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羁押时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停止侦查活动D、为了保证起诉的正确性,即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也不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5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K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羁押时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停止侦查活动D、为了保证起诉的正确性,即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也不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 A
题目解析:本题出自四川大学,四川大学刑事诉讼法,由丰阳塔题库搜集整理。